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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10-12 | 阅:98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统战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务局、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扶贫办:
  根据《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国卫疾控发〔2016〕58号)和西藏自治区、四川藏区和青海玉树及果洛州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市州意见后,制定了《四川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方案目标如期实现。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委统战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
2017年6月28日

四川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
  防治规划(2016-2020年)

  一、背景
  包虫病、带绦虫病/囊虫病、钩虫病和黑热病等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寄生虫病。包虫病主要流行于我省甘孜、阿坝、凉山和雅安4州(市)的35个县,流行区面积25.6万平方公里,人口272万,流行区位于我省中西部,地形以高原、山地为主,是我省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2012年全国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我省人群包虫病平均患病率为1.08%,甘孜州最为严重,患病率为1.86%,石渠县高达7.76%。甘孜州、阿坝州的石渠、色达等12个县患病率超过1%。其中泡型包虫病如未经及时治疗,10年病死率达90%以上,被称为“虫癌”。包虫病属于人兽共患寄生虫病,严重影响流行区畜牧业发展,阻碍农牧民脱贫致富。带绦虫病/囊虫病在我省主要分布在甘孜、阿坝以及凉山州的近50个县(市区)的农区,流行情况非常严重,监测结果表明,部分县人群带绦虫病感染率为17.2%,人群囊虫病抗体阳性率为8.3%; 部分地区小学生感染情况特别严重,带绦虫粪检阳性率为8.7%,囊虫病血清抗体阳性率高达15.5%。钩虫是我省感染较重的寄生虫,全国第一次人体寄生虫病调查,我省的钩虫感染率为40.88%,居全国第三,第二次全国人体重要寄生虫病现状调查,我省的钩虫感染率为19.37%,仅次于海南,排全国第二位,推算全省钩虫感染人数1647万。2015年全省监测数据显示,我省钩虫的感染率为7.87%,仍居于较高流行状态。黑热病在四川省属于山区型,仅在阿坝州和绵阳市部分县分布,近年均有病例报告,位于全国前列,儿童感染病例占总病例高达25%左右,严重危害流行区儿童的健康。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作为民族地区的大事来抓,中央、省级财政加大对防治专项经费投入,加大防治力度,实施了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基本摸清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程度和范围,大批患者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治疗,启动了石渠县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筛查299.61万人次,查出病人15410人,累计免费药物治疗14999人,手术治疗1444人。我省流行区新发病人检出率、犬只感染率和牲畜患病率从2007年的2.77%、21.67%和12.78%分别下降到2015年的0.07%、0.61%和2.37%。全省建立了带绦虫病/囊虫病、钩虫病等土源性线虫病和黑热病监测点,在重点地区实施了寄生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各类疾病疫情不同程度下降。
  当前,我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还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流行区域广,疫情仍然较重。我省包虫病流行区域广,35个流行县中人群患病率在1%以上的有12个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明显。二是传播环节复杂。包虫病的传染源是犬、狼、狐狸等动物,中间宿主包括家畜、野生偶蹄类动物以及鼠类等小型哺乳类动物,人群和家畜的流动也为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带来新的挑战。三是不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依然存在。一些群众生食和半生食肉的行为积习难改,居住环境卫生条件差,家畜屠宰、动物粪便和病变脏器规范管理仍是防治薄弱环节,群众健康意识、行为习惯和方式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四是基层防治能力不足。包虫病防治机构基础条件差,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防治队伍和业务能力亟待提高。五是包虫病和囊虫病主要流行区地处高寒缺氧、交通不便、通讯落后、地广人稀的偏远贫困地区,防控措施落实比较困难。
  为有效控制我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在全省藏区和藏区毗邻流行县推广石渠包虫病综合防治经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精准扶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康步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
  围绕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工作策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我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与传播。
  三、目标与指标
  (一)总目标。
  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重点寄生虫病监测体系,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降低其他重点寄生虫病感染率。
  (二)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指标。
  1.包虫病防治。
  具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我省70%以上的流行县人群包虫病患病率控制在1%以下,其中石渠县人群包虫病患病率控制在6%以下;100%的县犬感染率控制在5%以下。
  主要工作指标:到2020年,2岁以下家畜患病率控制在8%以下,患者管理率、监测点任务完成率、中小学生包虫病核心防治知识知晓率、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均达到90%,犬登记管理率达到85%,家犬驱虫覆盖率达到80%,流行区定居点居民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95%,监测点以县为单位实现全覆盖。
  2. 其他寄生虫病防治。
  具体目标:到2020年,土源性线虫感染率在2015年基础上分别下降20%以上;减轻囊虫病、黑热病等其他寄生虫病危害,控制爆发。
  主要工作指标:基本建立重点寄生虫病监测体系;囊虫病、土源性线虫病分别建立1-2个防治试点;流行区寄生虫病核心防治知识知晓率、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安全饮水覆盖率达到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高流行区土源性线虫病重点人群药物驱虫覆盖率达到80%。
  四、策略和措施
  (一)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治。推广应用石渠县包虫病综合防治“两抓四管六结合”工作经验,以“管人、管犬、管社会、管环境”为抓手,加强综合防治与思想观念转变、凝聚民心、依法治理、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相结合,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措施。
  1.强化人群查治,规范随访管理和救助工作。按照“党政管组织、卫生管技术”的原则,推广运用虹膜/指纹复合识别系统,开展包虫病人群筛查。对患者给予药物或手术治疗,加强患者规范随访管理,完善包虫病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患者管理。采取集中筛查与设立固定筛查点相结合、外科手术治疗与微创手术治疗相结合等方式,实现包虫病病人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积极建设我省包虫病综合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促进防治工作信息化。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庭按有关规定开展救助工作。
  2.强化犬只管理,加大传染源管控力度。一是建立完善家犬登记管理制度,推广实施犬只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全面推行家犬拴养,因地制宜实施限养,对母犬进行绝育试点。控制并减少无主犬、染疫犬及疑似染疫犬数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犬驱虫,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配合犬驱虫工作,定期投喂犬驱虫药,并在无主犬聚集的场所或经常出没的区域投放驱虫药饵。做好犬粪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根据各流行区实际情况,开展野生终末宿主驱虫工作。二是加强家畜屠宰管理和免疫。逐步实行牲畜定点屠宰,加强对屠宰场(点)屠宰牲畜的检验检疫,做好病变脏器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分散宰杀牲畜内脏的管理,杜绝随意丢弃牲畜内脏。引导农牧民用牲畜内脏喂犬时应予煮熟,废弃的牲畜内脏应予深埋。加强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加强家畜免疫,每年对当年新生存栏家畜进行接种。
  3.强化宣传教育,发挥重点人群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包虫病流行区寺庙僧尼、农牧民、屠宰人员等宣传教育,采取培训、座谈等方式普及包虫病防治知识和防治政策,引导僧尼等重点人群参与包虫病防治工作;在农牧区设置宣传标语牌、户外广告牌等,开发和配备符合当地习俗和语言的健康教育宣传包,引导农牧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将包虫病防治知识纳入流行区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 引导学生向家长和社会传播包虫病防治知识。定期在屠宰人员中开展以不随意丢弃牲畜内脏、不用生鲜内脏喂狗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和配合防治工作的自觉性。
  4.强化环境治理,保障安全饮用水。在农牧民定居点及乡村周边环境实施灭鼠(包括鼠兔等小型哺乳类动物),控制鼠类密度,降低泡型包虫病的传播风险。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保障定居点农牧民的饮用水安全。在居住分散地区设立集中供水点,有条件的地区供水到户。建立水质监测检测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卫生监测。开展流行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包虫病患者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二)积极开展土源性线虫病等其他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采取“健康教育为先导、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实施改水、改厕、改善环境、改善行为和药物驱虫等综合措施。在带绦虫病/囊虫病流行区,加强基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大力开展“驱绦灭囊”工作,查治带绦虫病感染者,加强猪肉和牛肉食品囊虫感染的风险监测;改善环境卫生,促进改水改厕的实施。在黑热病流行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诊治能力,及时发现、治疗病人;加强白蛉监测,在流行季节开展药物喷洒灭蛉。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当地居民和非流行区来旅游人员防治知识。刊播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工作信息,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普及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在带绦虫病/囊虫病、钩虫病、黑热病流行区,重点宣传和引导群众不生食和半生食肉类食品,避免赤足下水下田,在生产生活中加强防护,防止蚊虫叮咬,逐步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三)健全监测网络。加强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疫情报告管理,进一步完善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包虫病等寄生虫病监测系统,逐步扩大监测点覆盖范国,开展人群疫情及宿主、媒介等流行因素监测,掌握疫情的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健全动物寄生虫病监测网络,强化监测工作,掌握疫病感染和分布状况。依托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罕见和输入性寄生虫病,防止继发传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将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纳入重点流行地区地方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坚持“党政齐抓、全员共抓”,将防治工作与精准扶贫等有机结合,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流行县及以上人民政府成立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开展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贫困户、贫困村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健全党政强力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统战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在我省藏传佛教寺庙开展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引导我省包虫病流行区宗教界人士支持患者接受治疗,支持政府采取犬传染源管理等措施。
  发展改革部门:结合相关专项,支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相关设施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教育部门:在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相关课程和教育活动,对流行区中小学生开展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教育。协助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进入学校开展有关防治工作。
  科技部门:将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科研项目列入有关科技计划。
  公安部门:加强对包虫病流行区家犬登记管理,指导社会化专业捕犬力量捕灭染疫犬及疑似染疫犬、野犬。
  民政部门: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家庭按有关规定开展救助工作。
  财政部门:对困难地区的防治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加强防治资金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保障农牧民饮用水安全。
  农业部门:研究制定家畜包虫病防治政策和措施,落实家犬驱虫,家畜免疫,严格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开展畜间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落实草原灭鼠工作。推进畜、禽、鱼、蔬、果等产品安全养殖和种植,减少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强化动物疫控基础设施投入和人员培训,提高防控能力。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研究提出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指导人群查病治病、疫情监测、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根据疫情控制需要组织开展疫情或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和通报疫情信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高防控及治疗能力。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罕见和境外输入性寄生虫病诊疗物资储备。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扶贫部门:将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作为病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点寄生虫病患者家庭给予重点帮扶。
  (二)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州)、县(市、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防治工作需要,将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需的防治经费。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 支持重点地区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在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省财政对疫情严重地区的防治经费予以倾斜。
  各级财政应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技术保障。
  加强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的科学研究,将其列入重点科研计划,组织多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研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控制的策略和措施,探索适宜我省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控新模式;开展影像学包虫病诊断应用研究,优化、标准化诊断方法;开展包虫病治疗动物模型研究、相关基础及临床研究;研发高度特异、敏感的包虫病、带绦虫病/囊虫病血清学诊断及传染源检测试剂;研究缓解药物副作用的辅助办法;研究适合我省不同流行区的防治策略和措施;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学习新的防治理论和技术。
  (四)机构和人员保障。
  加强流行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安排与当地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任务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流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当地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开展检验检测和防治项目,积极主动做好防治服务工作。加强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大对医疗卫生、畜牧兽医人员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检测技能培训,完善城市大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帮扶制度,提升基层防治能力。
  六、监督与考核
  (一)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报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和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予以通报。
  (二)执行评估。
  按照国家要求,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和终期评估,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中期考评情况对2020年的目标进行调整。
  
  附表:四川省包虫病流行县防治目标计划表

附表

四川省包虫病流行县防治目标计划表(2016-2020年)

*注:为2012年全国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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