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进行了修订,正式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现转发你们,请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省卫生计生委将在近期举办对《规范》的师资培训,各地在收到《规范》后,要及时组织培训学习,组建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培训管理,改进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考核,真正做到基层人员应培尽培,服务内容应会尽会,切实提高服务能力,为全省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合格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