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另行组织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2〕72号)精神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另行组织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2〕26号),定于10月28-31日为暂缓组织考试的地区另行组织一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2.其他专业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备注:各专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和信息登记
(一)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范围:已成功报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我市考试管理机构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二)考试管理机构须于9月29日前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上述考生信息的登记和核查工作。
(三)证明材料。
属于本次考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供小区所在街道(社区)或乡镇的封管控证明、居住证明、单位证明(单位考生)、个人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考生报名所在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确认。考虑到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等因素,此次材料审核采取网上审核确认的方式,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的PDF扫描件于9月29日16:00前打包发送至审核邮箱:530314008@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2022年卫技考或护考审核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本次考试。考点审核通过后将发送确认邮件,请考生及时查收。需发送的证明材料有:
1.因支援一线未能参加7月份考试的考生:由各地卫健主管部门或委直属单位统一提供书面盖章证明(附上详细人员名单)并负责通知到每位考生;
2.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等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无单位的护考考生需提供小区所在街道(社区)或乡镇的封管控证明、居住证明、个人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委直属单位考生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证明和个人承诺书;区县卫健局所属单位考生需提交单位及主管局盖章的证明和个人承诺书。
所有申报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将证明材料的原件于9月29日前交自贡市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201办公室(自流井区檀木林街塘坎上路118号),联系人:肖胜涛,0813-5508102,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考场编排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编排考场截止时间为10月8日。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4日-31日,各地、各单位和考试管理机构须及时通知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地、各单位务必提醒考生随时关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管理机构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多渠道做好考试信息发布,确保考生知晓相关工作安排。密切关注考试舆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组织实施。
附件:承诺书.doc
自贡市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