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医教〔2016〕3号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及市注册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我市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申报了2016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第一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791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41项、基地市级273项、药学会市级17项、市级短期培训8项、基地院内291项、非基地院内157项,现予以公布并作如下要求:
一、请各项目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批准公布的继教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培训时间和所授学分。
二、国家级、省级继教项目实施后按相关要求报送资料给省继教委,市级和院内项目实施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继教管理系统上传学分,并及时将实施项目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三、凡未能如期实施的市级继续医学教项目,申报项目单位须在12月31日前向市继教委员会办公室说明原因。
联系人: 朱咏梅 欧阳溢蔓
联系电话:8220293 8220293
附件:1.2016年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第一批国家级项目
2.2016年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第一批省级项目
3.2016年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第一批基地市级项目
4.2016年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第一批药学会市级项目
5.2016年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第一批市级短期培训项目
6.2016年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第一批基地院内项目
7.2016年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第一批非基地院内项目
自贡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