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业务能力考评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8-08-07 | 阅:280
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
业务能力考评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考务工作的通知》(川卫人〔2018〕31号)精神,受自贡市卫生计生委委托,我中心承担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自贡考点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专业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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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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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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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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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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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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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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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I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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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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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I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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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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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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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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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K/LASIK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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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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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K/LASIK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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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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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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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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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X刀、γ刀)}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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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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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X刀、γ刀)}物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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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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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FI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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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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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FI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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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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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刀、γ刀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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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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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A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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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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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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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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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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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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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物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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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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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化学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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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审核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在2018年7月25日—8月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
(二)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区县卫生计生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和市直属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报名初审工作,集中到市上审核时间见附件。请在自贡市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自贡”考点,非自贡市医疗卫生机构或选择的非“自贡”考点的考生请到对应市(州)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将本人《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历专业须跟报考专业相一致)、医师执业证复印件(报考医师类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和从事报考专业两年以上工作证明(工作证明由单位开具,其从事本专业工作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7月31日,毕业前的见习和实习时间不得计算在内)等材料(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由考生所在单位按照各区县卫计局、高新区社事局具体安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初审。市直属单位的考生报名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各区县、高新区和市直属单位按照附件安排的审核确认时间,指定专人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料统一报送至我中心医学技术服务部进行复审确认。
未经审核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工作要求
本工作旨在对实际操作医用设备的人员业务能力进行考评,医疗卫生机构没有相应医用设备的,不允许报考。请各区县、高新区和市直属单位,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料,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具虚假工作年限证明的,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 人:郑洋
联系电话:8220291
附件:自贡市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各区县及市直属有关单位确认时间安排表
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自贡市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
各区县及市直属有关单位确认时间安排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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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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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川卫康院、市一医院、市中医院、市三医院、市四医院、市精卫中心、市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光大医院、市六医院、监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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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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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卫计局、贡井区卫计局、大安区卫计局、沿滩区卫计局、荣县卫计局、富顺县卫计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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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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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各区县、各单位务必按照安排的时间到我考点复审材料并现场确认。(地址:塘坎上路16号,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208,联系电话:5508102、8220291)
2、非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到所属的各区县卫生计生局递交审核报名材料。(请各区县卫计局安排好所辖单位收取材料的时间)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地区务必选择“四川”考区、“自贡”考点,否则我考点无法受理报名确认工作。(未选择自贡考点的考生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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