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健局、高新区社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令第442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为加强管理,规范应用,我会拟举办2021年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知识培训班(共三期)。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一期:2021年6月10日下午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学术报告厅
第二期:2021年6月16日下午荣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第三期:2021年6月23日下午富顺县人民医院多功能厅(报到:14:00-14:30;培训I14:30-17:3o;考核:17:30-18:00)
二、培训内容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相关知识。
三、培训对象
(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中未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二)各级医疗机构中从事药品调剂工作尚未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的药师、药士。
四、要求
(一)参培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参培人员《医师执业证》或《药师(药士)资格证》复印件1份,管理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将本单位报名回执(附件2)及资料于6月7日前交到市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三)各区县卫健局、高新区社事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其它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报名回执及材料并于6月7日前交到市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汇总回执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到QQ邮箱:86268328@QQ.com联系人:肖胜涛;联系电话:55081020
(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2021年度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证书》并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1分。
(三)本次培训免费,学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各区县卫健局、高新区社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参培人员名额分配表。.doc
自贡市医学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