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人员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安排计划,经站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执行;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务必把各项支出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制度,遵守《会计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保护好国家财产,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要在站务会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4、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5、为了紧缩开支,严格管理,实行复审和一把手签字报销制度。报销单据需写明报销事由、金额、经手人签字、日期及有关票据,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初审,会计审核后由站长审签后报销。
6、固定资产管理:
①价值规定:专用设备价值为800元以上,一般设备为50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
②固定资产的购买、报废、调拨和变卖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办公室审定和站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同时,对现有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7、资金管理:
①严格资金管理,强化财务审核制,做到收费有依据,支出有凭证。
②转帐支票、现金支票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使用,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并按支票顺序号码逐张登记,支票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③资金使用必须先请示站领导,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工作人员外出预领差旅费,应按实际需要填写差旅费借据,并经站领导批准,返回后及时结清差旅费,前借未清不得办理再借款事项。
④工资、津贴、福利及各项政策等补助费用的发放,均按国家有关政策及站内相应规定执行。
⑤保险柜存放现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